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共青团云南省委
关于评选表彰高校2013~2014学年省级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激励高校学生健康成长、成人和成才,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云南省委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范围为公办和民办普通高等学校,评选表彰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和学生班集体。各类非普通在校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不在评选表彰范围之内。
二、标准和名额
(一)标准
1、三好学生: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具有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2、优秀学生干部: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是联系服务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该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
3、先进班集体: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开展和参与“中国梦”和“云南青年志在四方”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名额
各高等学校按在校生人数5‰的比例推荐,其中三好学生占4/5,优秀学生干部占1/5;先进班集体按在校生人数500~2000人的学校推荐2个,2000~5000人的学校推荐4个,5000~10000人的学校推荐6个,10000人以上的学校推荐8个。近三年来,获省级文明学校称号的高等学校,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个人推荐比例可在原基础上增加1‰;先进班集体可在原基础上增加1个推荐名额。学生数量以学校上一年的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准。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推荐的总体要求
坚持标准,按照程序进行评选。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学生自我教育、树立集体观念、增强荣誉感和进取精神及相互学习的过程。评选应面向全体学生,各年级都应按比例参加评选,不得集中在毕业班。
(二)评选推荐程序
1、班级评选推荐,允许学生自荐参加评选。各学校要制订评选方案,公开分配评选名额。学校要在评选前1周向全校师生公布评选名额、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被评选的学生必须由所在班级学生提名,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然后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民主测评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2/3以上,得票多的学生获得推荐资格,并由辅导员(班主任)会同有关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
2、学校评选推荐。入选学生由辅导员(班主任)报学校评选机构,由学校集体确定上报人选。学校确定的评选推荐结果须在校内面向全体师生张榜公示1周,公示无意见后报省委高校工委大学生工作部。
四、表彰奖励办法
各高等学校上报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经审核,凡符合条件的,由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云南省委颁发云南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和奖状,并下发表彰决定予以表彰。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在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时予以优先考虑。在推荐专科生升本科、本科生上研究生时,予以优先考虑;各校可参照此办法制定相应办法,对受表彰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鼓励。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校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推荐总表(附件)上报省委高校工委大学生工作部。推荐总表和推荐名单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版到大学生工作部邮箱,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处理(只需报汇总后的推荐总表),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名单报错者取消表彰资格。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可参照往年的登记表自行印制。
(二)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各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工部(处)长、研究生工作部(处)长、院(系)分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各校要严格掌握标准,履行民主程序,凡未经过公开民主程序评选上报的或在评选过程中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有关学生和班级的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校要充分利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云南青年志在四方”主题教育活动。要注意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使评选表彰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学生、教师、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评选有意见,可向省委高校工委大学生工作部反映。
(四)获省级文明学校称号的高等院校,必须将省级文明学校称号表彰文件的扫描件(复印件)连同推荐总表一并上报。
(五)评选工作结束后,请各校到大学生工作部领取荣誉证书和奖状。
联 系 人:王发文
联系电话:0871-65100142
电子邮箱:dxsgzb@163.com
地 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省委高校工委大学生工作部 402办公室
附件:2013~2014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总表(样表)
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3~2014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总表(样表)
推荐单位 |
学校名称 (注明全校学生多少名。不注明者不予表彰,虚报数据者取消学校的表彰资格,并通报批评。) |
推荐名单 三好学生:(注明多少名) (详细名单排序列后,含姓名、性别、民族、所在学校及年级、班级) 优秀学生干部:(注明多少名) (详细名单排序列后,含姓名、性别、民族、所在学校及年级、班级) 先进班集体:(注明多少个) (详细名单排序列后,含学校、年级及班级) |
推荐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请按上面式样自行打印,括号内为填写说明,推荐名单必须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手写,向省级主管部门只需报汇总后的推荐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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