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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参考 第102期

作者:YJP时间:2008-11-24点击数:



江城哈尼族 来源:网易

哈尼族的神灵类型

哈尼族主要居住于我国云南省南部丛林密布的山区,从事山地农耕;由于种种复杂的历史原因,社会发展过程比较缓慢。哈尼族人笃信以万物有灵为核心的原始宗教。

“摩米”——正义、仁慈的天神

据哈尼族迁徙史诗和汉文史籍中的有关记载,哈尼族的早期先民历经长途艰辛游迁,无法定居生活,地上的自然环境随着迁徙而变化,唯有天上的日、月、星辰时时伴随着他们。这些天体及其天象与物候的不断变化,成为经常影响人们正常生活的外部不可理解的神秘力量。于是,在

初民朦胧的意识里逐渐形成一个至高无上、主宰万事万物、公正而仁慈的太空神灵,哈尼人将其尊称为“摩米”。

哈尼族人认为,“摩米”规定有若干制约人间罪恶行为的天规,其中最主要的有三条:一是不偷盗,不欺骗;二是尊长敬老,严守古规;三是严禁异性血亲交媾通好。违者为人间罪大恶极,必惩。人们对天上看不见摸不着的至高无上而公正仁慈的“摩米”,终生怀着一种神秘、虚幻而虔诚的敬畏心理,时时反省自己的行为,以免触犯“摩米”的天规而受罚,或者借“摩米”之神威以战胜自然力和社会邪恶势力。据说,人们相互之间引起的纠纷争执,只要无辜者一方手指苍天说一句“让天上的‘摩米’看见我”就表明自己心迹光明磊落,行为端正,对方便会遭到“摩米”的惩罚。如果有人突然暴病或非正常死亡,或者家庭逐渐衰败,禽畜死亡,五谷歉收,则被认为是做了见不得“摩米”的坏事而遭到惩罚的结果。在哈尼族原始宗教意识里,天上虚幻的神灵“摩米”,实际成了掌握哈尼族社会道德规范和人与人之间良好关系的最公正的“审判官”。换言之,天神“摩米”的意志和对“摩米”的虔诚崇拜,成了后来哈尼人建立理想社会模式和道德规范的出发点。

对天神“摩米”,大多数哈尼族人既没有固定的敬献仪式,也没有专门的祭献供物,只在节日和祭典期间祭祀地上诸神灵时,脑中偶然浮现祭献“摩米”的意念而已。人们认为地上诸神灵都归主宰万事万物的“摩米”统管,祭祀地上诸神灵就等于祭献了天上的“摩米”,似乎祭祀地

上诸神灵比祭献虚幻于太空的“摩米”可以获得更为实际的利益。

从哈尼族多神崇拜观念分析,尚未发现地上诸神灵与天神“摩米”有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少部份地区的哈尼族人有祭献天神“摩米”的专门日期、地点、供物和仪式,称作“摩米罗”,意即宴请天神,一般一年两次,定于冬夏两季属羊日进行。他们认为属羊日是“摩米”的生日,所以这一天是最好的日子。届时,全村忌日,不事生产,只举行村社公祭活动。祭品是一只红公鸡,由“贝玛”(贝玛:哈尼族民间说唱诗人兼原始宗教祭司)主持仪式,念诵祈祷词。祭献地点多在村边路口或村中广场上。参加祭献的人员主要是本村男性。但无论人数多少,只许安放三张桌子,每张桌上点燃三盏香油灯,摆上酒、茶水、炒黄豆各三碗和三个煎荷包鸡蛋。同时派人收罗各户的烂碗、破布、臭鸡蛋等物,送到祭献地点,随即举行“摩米罗”仪式。凡参加祭献活动的人员都要跪地向天磕头,祈求“摩米”赐给人间幸福、和平与昌盛等等。据“贝玛”解释说,水牛和龙原是“摩米”的忠实助手。传说有一天,水牛受“摩米”的派遣到地上看望人间的生活,不料水牛传错了“靡米”的原话,受贬永住人间,再也回不到天上。因此哈尼族人认为水牛是“摩米”的助手,至今仍禁食水牛肉。

哈尼族人观念中还有一个次等天神,称作“威最”。相传“威最”于每年阴历五月,专程下凡看望哈尼人的生活情景。于是哈尼人怀着敬畏心情,隆重举行“讫扎扎”节庆活动,来迎接“威最”降临。待节日庆典毕,“威最”又返回渺茫的天庭。对天体日、月、星辰、云、雨、冰雹和雷电,哈尼人也怀着神秘的崇拜心理,但无具体的祭献活动。在远古哈尼人的意识中,日月为万物滋生之本,凡农事、历法乃至起屋、出游、婚嫁均依据太阳、月亮运转周期而定。在哈尼族人的创世史诗和神话传说中,也叙及日月停居的天界是祖先神灵住地之一,或者认为老人死后其灵魂回归故地时,至少要经过日月停居的天界。哈尼族人还将人与星辰相联系,认为天上有多少星辰,地上便有多少人,一颗星辰标志一个人;地上死了一个人,天上的星辰必然要陨落一颗。因此,每当流星掠过太空时,则表明地上死了一个人。日、月、星辰表面上看去是天体之物,实际上则是哈尼族崇拜虚幻的天神“摩米”的具体化身。在哈尼族原始宗教里,哈尼人虽然将虚幻的天神“摩米”及日、月、星辰神化,但他们并不将天空本身列为自然崇拜的对象。换言之,“摩米”不是自然神,而是人为地综合各种神灵的属性而创造出来的人格神,和天空这一自然属性没有关系。

来源:西南民族学院学报 1990年第2期 毛佑全

江城哈尼族荡秋千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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