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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管理处工作职责
基建管理处

(一)基建管理处工作职责

 

     基建管理处是学校负责校园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织学校总体规划、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报批工作;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实施工程建设的报批工作。

    二、组织实施校园内教学、实验、科研和办公等公共建筑的建设及相关工作。

    三、根据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及发展需要,实施土地征用及相关工作。

    四、加强招投标管理,精心组织分析标书,择优选择施工企业和材料、设备供应商。

    五、加强工程质量、进度和合同管理,保证完成预定的各项目标。

    六、加强工程投资控制,合理使用财力、物力,争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七、归集相关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及时送存档案馆。

    八、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学校报送各类信息。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基建管理处处长职责

      一、主持基建处全面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向学校提供工程建设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依据及基本建设的组织与实施。

四、负责与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学校其他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五、负责基建处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职务聘任等管理工作,组织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工作。

    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基建管理处各科室职责

    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处内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催办、立卷、归档等工作;

2、负责处内的日常事物性工作,安排有关会议,做好会议准备和会议纪录,做好处内考勤和内勤服务;

3、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4、负责起草校园建设有关的计划,起草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材料;

5、组织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评审和论证等工作;

6、参与工程招标、验收、签证全过程,收集和整理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全部材料。

7、负责按合同和审核程序办理工程预结算手续;

8、及时收集、反馈、协调学院安排各部的工作;

9、负责采购部门办公、劳保用品,做好津贴的统计和发放;

10、收集整理校园建设信息,网页的维护更新、编制校园建设工作简报(月报);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施工管理科工作职责

1、按照施工方案和建设合同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组织和管理;

2、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防盗制度,并督促检查;

3、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督察施工相关程序,完善签证手续;

4、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验收和交付;

5、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方案变更和工程量增减,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手续,报送综合科备案;

6、负责收集整理施工资料并送综合部归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建管理处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基建管理处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岗位职责如下:

一、参与工程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及办理前期立项申报审批手续。

二、负责落实工程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即施工现场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及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及造价管理,让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与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解决施工现场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四、参与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价格等选择和确定工作。

五、协调、联络工程有关各方及各专业之间的工作关系,组织工程项目的相关会议。

六、负责施工现场的签证管理工作。

七、负责收集整理工程全过程资料,并按照规定及时送有关部门归档。

八、在建设项目实施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应及时上报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并认真做好应对处理工作。

九、负责施工单位竣工结算资料的初审工作。

 十、负责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各分项的保修工作。


(五)基建管理处廉政建设制度 

   

    为加强部门廉政建设,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避免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更好地为学校广大师生服务,保证工程双优目标的实现,基建处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地方和学校各级组织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干部、党员、职工进行勤政廉政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保持高度的思想觉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诱惑和侵袭。   

二、把加强廉政建设列入行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从组织上保证廉政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的原则,保证廉政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三、结合基建管理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程招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现场签证等各项制度,堵塞漏洞,杜绝不正之风。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等环节。   

四、对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

1、不营私舞弊、不借公济私,不贪赃枉法、不做任何有损国家、集体利益的事。

2、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3、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学校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健身、娱乐活动。

6、不准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认真履行廉政责任制及有关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人员应严肃处理,并及时向校主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协助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六、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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