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挂社、包街、联片、帮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办通【2017】8号)、《关于开展好“环境综合集中整治日”活动工作的通知》(普办明电【2017】8号)及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境综合集中整治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创文办【2017】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创建工作深入、持续、有效开展,营造校园及所包街道环境优美整洁、秩序安全有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环境综合集中整治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成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开展“环境综合集中整治日”活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现成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党委负责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认真开展做好“环境综合集中整治日”活动工作。
组 长:郑颖松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薛敬梅 党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校团委、学工部、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二、 活动时间
从3月开始,每周星期五为学校开展“环境综合集中整治日”活动时间。
三、 活动主体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教职员工及学生
四、 活动内容
各二级学院及责任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带头开展“五个文明”创建活动,用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普洱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学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一)积极开展“文明教育”活动
重点开展三项教育活动。一要充分利用学校的电子屏、宣传栏进行文明创建公益宣传,营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学校文明单位的浓厚氛围;二要到所包街道菩提路及学苑路(学苑花园、校园足球场、北门周边)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识的宣传,提高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三是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及责任区市民讲究公共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持良好形象。(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校团委)
(二)积极开展“文明交通”活动
重点开展“五不”活动。相关责任部门要到学校责任路段开展不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带头做到“不酒后行车、不乱闯红灯、不违章停车、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的“五不”活动带头遵守交通秩序,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导全校师生及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学工部、校团委)
(三)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活动
重点开展两项整治活动。相关责任部门及各二级学院一要集中组织开展校园环境及责任片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重点抓好校园路段、教学及行政楼、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区域卫生的清洁打扫;背街小巷,居民小区院内及楼道的清扫保洁,加强对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不良现象的治理;二要全面开展车站、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公厕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依法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建筑和私搭乱建等现象。(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学工部、后勤管理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
(四)积极开展“文明市场”活动
重点开展一整治一督查活动。相关责任部门要深入集贸市场、批发零售市场、超市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秩序整治,规范市场秩序管理,确保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一要大力整治占道经营、占道停车、店外经营等突出问题;二要督察商业广告是否规范,重点督察各类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延期的户外广告、临街陈旧破损户外广告和商店招牌设施、有碍市容的遮阳篷(伞)及条幅布幔等。(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五)积极开展“文明社区”活动
各相关部门要协助社区(学校所挂社区为凤凰社区)开展社区环境专项整治,重点围绕社区环境存在的路面坑洼积水、乱丢垃圾、楼道堵塞、消防滞后、“牛皮癣”、排水排污不畅,社区部分设施设备老旧陈化、破损等脏乱差现场进行整治,落实社区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组织师生深入社区开展志愿帮扶、帮教、义工等活动,发挥学校志愿者在创建和谐社区的积极作用,增强师生的社区意识,形成了解社区、支持社区工作、参与社区活动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学工部、校团委)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增强大局观念,认真研究制定本学院及部门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严格落实部门(学院)责任制,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切实开展好各项活动。
(二)率先垂范,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率先做“讲文明、树新风”市民,在整治工作中传递文明正能力量,营造“文明城市(单位)人人创、文明城市(单位)人人享”的工作氛围。
(三)完善制度,形成机制。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要将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纳入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记入工作日志。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要设法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解决。
(四)强化监督,落实到位。学校创建文明城市(单位)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搪塞、应付了事、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责任部门(学院)进行提醒、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