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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参考 第128期

作者:YJP时间:2009-03-17点击数:


竹筒琴

竹筒琴,佤族敲击体鸣乐器新品种。在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工队和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文工队常用。

佤族聚居在阿佤山区,这里山高林密、水草丰盛,人们放牧时,为了便于寻找牛的踪迹,便在牛脖子上挂一个用竹筒制成的竹牛铃,当竹筒摇动时便会发出音响。1980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文工队的音乐工作者在竹牛铃的启示下,制成了竹制体鸣乐器的新品 种——竹筒琴。

用毛竹制作,将长短、粗细、音高不同的十个竹筒,每个竹筒为三节,在中间一节的两侧、 两竹节间,竹筒琴各开一条长方形音孔 ,竹筒的两端开榫,按一定音列顺序,分别穿入两根较长的 毛竹筒中,排列呈梯形,高音在上,低音在下,平置于木制琴架上。演奏时,奏者两手各执一根木棰,敲击在开有音孔的竹节上。发音清脆、响亮。按五声 音阶定 音,音列为d、e、g、a、c1、d1、e1、g1、a1、c2。另外两根长竹筒,可用作击节和乐。已用于独奏、合奏或为民间歌舞伴奏。

来源:中国汉语言文学网 2007.4.29.

基诺竹筒

基诺竹筒:基诺族敲击体鸣乐器,又称七轲。流行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县 基诺洛克。

景洪基诺山,是基诺族聚居的地方。传说基诺人的祖先,是三国时代随孔明南征时被“丢落”的一支人马。清初文献记 载为“攸乐”。基诺族以农业为主,男子酷爱狩猎。竹筒最早是盛水的器具,后来成了西双 版纳地区许多少数民族狩猎时敲击的响器,用于集体围猎撵山时惊吓野兽。经过基诺族长期的劳动实践和不断发展,已成为七个一组的旋律乐器。每当捕到较大野兽时,猎人吹响竹制的“杓北”发出信号,人们便闻讯赶到现场,当即砍下毛竹制成竹筒,一路上边走边敲边唱边舞,抬着野兽返回山寨。

基诺竹筒,每个竹筒多用一节毛竹制成,一棵大毛竹可做若干个竹筒。一般多由四至七个组 成,以七个一组最为流行,而又以七个竹筒都取材于一棵竹子为佳。竹筒有大小两种,它们不仅尺寸有别,其式样和用途也各不相同,稍大者称布姑,略小者称切克。

〔布姑〕用较粗大的毛竹筒制作,通高24厘米~36厘米,筒径7厘米~8厘米 ,上端敞口,下端底部留 有竹节,在上端筒壁一侧正下方开有一条垂直缝隙,缝长10厘米~16厘米、缝宽1厘米~2厘 米。布姑 的音高决定于筒的长短、筒径大小、缝隙的长度和宽度。用于捕猎到野牛、大野猪和马鹿等 较大野兽时敲击。

〔切克〕用稍细小的一节或两三节毛竹筒制作,通高34厘米~46厘米,筒径5 厘米~6厘米,筒下 端留竹节,从竹筒的1/2处左右向上修削成斜口,不开垂直缝隙,上端只留有一片呈三 角形的部分筒壁。切克的音高与筒长、筒径和修削的斜口角度有直接关系。用于捕猎到山羊 、小野猪和麂子时敲击。

演奏时,坐奏或行奏均可。行奏时,左手持竹筒下端,筒口朝下,右手执硬木棒或毛竹片 敲击竹筒上部。木棒长24厘米、宽2厘米、厚1厘米。坐奏时,领奏者击三个或四个竹筒,并 将竹筒横于腿上,高音竹筒在外,低音竹筒在内,用一手执硬木棒演奏,发音清脆洪亮。七 个一组的布姑,由大到小的基诺语名称为尤优、革勒多、革姑、革公、春绕、春女、春卯, 按五声音阶排列,音域g-a1。有极少的村寨也使用八个或九个一组的竹筒,它们分别用于 捕到母野兽或公野兽时敲击。这是一种合奏乐器,一般多为每筒一人集群演奏,也可四五人合击,少于七人时,其中有一或两人兼奏两三个竹筒。竹筒用后不保存,用时都临时制作。

竹筒与基诺族的狩猎生活密不可分,其它场合则不使用。按民间风俗,凡捕到大野兽时,在猎归凯旋途中,人们都要反复唱着《回家调》、《猎获调》 ,回寨后大家分享猎物时,则唱起《到家调》、《欢庆调》,并用竹筒为其伴奏。竹筒有一定的演奏规律,已形成曲调的固定节奏伴奏型。音色丰富,音响谐和,清脆的竹筒声和粗犷的歌声,融汇于基诺人的欢乐之中。

1980年10月,在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基诺族白腊支,将大小不同的竹筒置于架上,制 成五音竹筒用于独奏,随演唱曲调敲击简化的旋律,与另外四位执无固定音高的单竹筒的奏者互相配合唱奏《猎获小调》,生动别致,纯朴粗犷,气氛热烈,富有浓郁的基诺族风采。

来源:中国汉语言文学网 2007.4.29.


雲南傣族敘事民歌及其在當代文化語境中的音樂風格變遷

傣族敘事性民歌歌種主要有西雙版納傣族的"贊哈調",德宏、思茅等地傣族的"簧敢",緬甸和中國邊境地区有"森"、"拽"等。其他相鄰民族也會唱傣語敘事歌,例如布朗族的"森"、"拽"、"宰"、"贊哈調",德昂族的"賽柯"、"格婁當",佤族的"水鼓調"等。各地傣族敘事歌種都有比較悠久的傳承歷史、相對成熟的藝術形式和較為固定的傳播範圍。

各地傣語敘事性民歌共有的音樂與語言風格:用傣語演唱,多數情況下可用樂器伴奏,可用對唱形式,字正腔圓,具五聲性和說唱特點,可用來唱佛教本生經和其他佛經故事。習俗特徵:常常在節慶、儀式或人生儀禮等風俗性場合及公眾場合演唱。

贊哈調、森 等歌種在兩種以上不同的族群或地域之間流傳,強勢的南傳佛教以及傣族文化是其賴以傳播的重要文化依據。

按照傣族民間分類(emic):聲樂有"哈、笙、嗲、派、環雲",分別指五種唱法,前兩種同贊哈調有關;也有的分為慢、中、快三種類型。

按照學者的學術分類(etic):可按伴奏樂器分為篳(吹管樂器)伴奏和玎(拉弦樂器)伴奏兩類;還可按旋律具有的五聲性為主和含有中立音的兩類區分。

上世紀50年代以前,由召片領(傣族土司)冊封的"贊哈猛"主要為傣族上層服務;今天的"新贊哈猛"——歌舞團"贊哈"演員同時為傣族群眾、外來遊客和來賓服務。由於受到外來西方和漢族演唱風格的影響,其演唱中的中立音因素越來越少,五聲性風格漸占主流。

上世紀80年代鄉村"贊哈"還普遍採用傳統的"篳"和"玎"伴奏的表演方式,如今許多地區已經出現了吉他伴奏樂手。

上世紀50-80年代贊哈演唱已經通過歌舞團的流動演出和州縣的電臺傳播;80年代以來則通過電視傳播。僧侶和佛教徒也在利用新創傣歌傳播新的宗教觀念。演唱內容和音調風格都有所改變。

来源: 國際民族音樂學術論壇 东吴大学音乐系 楊民康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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