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及相关老师:
2016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关于《2016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富有原创性、创新性,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基础理论研究成果,须在基础性领域进行深入研究与探索,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独到见解;应用研究成果,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重大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二)对40周岁以下青年学者的优秀学术成果;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结项成果;研究学术前沿问题、云南优势研究领域和新兴学科的优秀学术成果;研究重大现实问题、重大理论问题、重大实践经验的优秀学术成果给予资助倾斜。
(三)辞书类、教材类、资料类、普及读物类、翻译类、传记类、软件类、音像制品类、论文汇编类、文学作品类、地方志书类成果,以及已经申报各类出版资助的著作、再版著作不予资助。
二、资助办法
(一)获得立项资助出版的著作,优先在省内出版社出版。确需在省外出版的,原则上只能在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红旗出版社、商务印书馆、新华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华书局、高等教育出版社等指定的国家级出版社出版。
(二)获得立项资助出版著作由申请人在指定范围内选择出版社出版,并签订三方出版资助合同。出版合同中的出版单位名称须与立项通知中的名称一致,且不得变更。未按立项通知规定时限签订出版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版资助。
(三)申请人负责联系出版单位开具资助经费全额正规发票,发票上出版单位抬头名称须与立项通知中的出版单位名称一致,开户行、账号、户名须与出版资助合同上的信息一致。资助经费由资助方直接拨付至相关出版单位。
(四)获得立项资助出版的著作须在扉页上标注“本书受到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专项经费资助”字样。
(五)2016年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平均标准为4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实际资助经费可作适当调整。
三、申报条件
申请著作和申请人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著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著作观点正确、学风严谨、文字精炼、标注规范,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三)著作以个人学术专著为主,多人合作完成的须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出版署名不超过3人。编著、主编和集体署名的著作不予资助。
(四)著作书稿符合“齐、清、定”要求,且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尚未正式付印。
(五)申请人必须是著作权人,且著作权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做到文责自负。
(六)申请人确实无出版经费来源,或在出版时经费确有困难。
四、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使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无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申请人,需有2位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或正处以上行政职务的领导推荐。
(二)书稿清样3本。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封面只能出现著作名称,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和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以及在序言、后记中透露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三)《2016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统计表》(附件2)1份。
五、请各有关学院、部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加强对工作指导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六、请申请人在2016年2月29日内,将将所有申请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并标明“XX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锋
联系电话:0879-2302377
邮箱:pexykjc@126.com
www.2396196827.com 科技处
201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