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培育一批对全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发掘高校科技创新潜力,提升高校中青年科研能力、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云南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云南省教育厅项目分为教师类项目和研究生项目,我校仅申报教师类项目。
(一)设置目的
坚持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科研项目与人才团队培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理工农医林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面向科学发展前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热点难点问题。资助高校中青年教师在本学科领域内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提升基础理论研究、前沿技术攻关、应用对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
(二)项目要求
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或技术路线,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研究期限为立项之日起2年内结题验收。理工农医类课题资助4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2 万元/项。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所依托高校认可的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发明专利、咨询报告、专著、原理性模型、标准规范、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计算机软件等为主。
(三) 申报资格
1.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申请人,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编人员,且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0 周岁。副高级职称立项项目的比例不得超过总项目数的40%。
(2)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且人事关系所在高校为项目依托高校,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3)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创新团队等平台团队中的中青年科研骨干申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 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3) 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4)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5)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主持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累计达2项及以上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6)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过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四)有关要求
1.项目采取预计划下达、正式计划确认、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方式管理。
2. 2018年3月20日前上报项目申报评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请各二级学院秘书认真检查后统一上报至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3.通过评审的项目报送最终版申报评审书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电子版发至邮箱:pexykjc@126.com,(邮件主题:XX学院/部门+2018年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附件:2018年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人:李秋蓉
联系电话:0879-285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