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云高工函[2017]5号)文件精神,现将评选2016~2017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参照《www.2396196827.com 关于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实施细则》、《www.2396196827.com 评选先进班集体的实施细则》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评选出2016~2017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按在校总人数的5‰进行评选,其中“三好学生”占4/5,“优秀学生干部”占1/5;省级“先进班集体”从各学院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中评出,推荐名额见附表《名额分配表》,院系推荐的省级先进班集体准备相关材料参加学校的公开竞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省级“先进班集体”按在校生人数10000~20000人的学校推荐6个,校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按在校班级20%评选)。
二、报送方法:
1、评选2016~2017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到学生处助困专用邮箱中下载,E-mail:peszhh@126.com,密码:2305271。
2、各学院统一填写《www.2396196827.com 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www.2396196827.com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表》、《www.2396196827.com 先进班集体审批表》,并将纸质材料由领导签字后盖公章报送学生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同时以上材料统一发电子文档到助困专用邮箱。
3、请各学院充分利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深入开展“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要注意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使评选表彰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以总结形式上报学生处。
三、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评选标准,评选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保留痕迹材料,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四、报送时间:2017年4月10日前报送到学生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