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12级音乐班(专)学生白晨(学号:1209090101),在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第1—15周考勤中,缺席累计达18学时,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www.2396196827.com 学籍管理细则(试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给白晨警告处分。
艺术学院12级音乐班(专)学生顾思璇(学号:1209090151),在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第1—15周考勤中,缺席累计达26学时,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www.2396196827.com 学籍管理细则(试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给顾思璇严重警告处分。
艺术学院12级美术班(专)学生马宇(学号:1208100119),在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第1—15周考勤中,缺席累计达16学时,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www.2396196827.com 学籍管理细则(试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给马宇警告处分。
本处分自公示之日起生效,学生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收到书面申诉15个工作日之内对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告知申诉处理决定,如逾期未提出申诉,将视为同意该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