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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工作人员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9日 编辑: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考试工作人员承诺书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是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作为相应职业资格的权威认证在全国通用,为了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社会风气,作为此次执行考试任务的工作人员,我郑重承诺:

积极参加考试前的工作培训,熟练掌握考务知识和相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全局意识和廉洁意识。

严格遵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的各项规定,服从安排,诚信严明,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舞弊,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严格执行本次全国统一考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本人的工作职责,严明执纪,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公证性和公平性;对违纪考生或其他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处理并上报;对紧急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考生利益无小事”思想,想考生所想,急考生所急,做到为人师表,严格执法,和蔼热情,文明服务。

承诺人签名: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参加监考工作的人员,应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好监考工作。

监考人员应提前一天,熟悉、检查考场,并将考生的座位按规定安排好,确认考场是否清洁,若不清洁,请报告考务办公室。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一小时到考务办公室报到并领取考卷和相关考试用品。

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应逐一核对考生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是否相符,若两证不符或未带任何证件,应禁止其参加考试。若发现考生只有准考证未带有效身份证件,可让考生先参加考试并通知考生在考试后三天内携带证明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考试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验证手续,告知考生未办理验证手续试卷将作为无效试卷处理。监考教师将未带证件考生信息做记录并让考生确认签字,将上述情况填写考场记录考试结束上交考务管理人员,如有其他情况及时联系考务办公室。

考试前15分钟,请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并当考生面拆封试卷,检查试卷份数,若有问题,请及时与考务办公室联系。

考试中,监考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要离考生太近或长时间站在同一考生面前,以免影响考生答题,离考生试卷的距离一般不少于50厘米,不得看书报等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应不时地在考场内走动,认真注意考场情况,维护好考场秩序。

由于大部分考生属社会考生,不经常参加考试,监考人员要事先提醒考生每人只有一张答题卡,向考生讲解答题卡的填涂要求并示范填涂方法,逐个检查考生的填涂情况,防止误涂、漏涂、不涂等现象。请检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科目代码等是否按要求填写清楚。对于缺考考生,请监考教师填写缺考考生记录单,并在其试卷和答题卡(纸)上代其填涂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科目代码等考生信息,和其它考卷和答题卡(纸)一并装入相应的袋内。

于考试结束前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应考人员作弊、严重违纪情况报告单》、《监考程序一览表》和封装用的试卷袋封面信息。

考试结束后,请认真清点考卷,不准考生带走试卷,确认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

对收回的答卷请按以下步骤处理:

按准考证号码顺号理齐,小号在上,大号在下。

把答题卡与答卷分别装袋,并分别在答题卡袋、试卷袋、答题纸袋封面右侧上方工整注明考场地点及考场号、考试种类及级别,以便检查核对。将考场信息相应内容填写在由考务办公室发放考场信息标签并粘贴在试卷袋封面指定位置,监考记录表装入试卷袋内。

交考务办公室检查人员检查并签字认可。

装订答题纸:在装订答题纸时,请把牛皮纸封试卷纸条先按装订线标记折好后,把试卷封好,在装订线上装订,装订无误后,用内封条把线头封好。在封装好的答题册左上方粘贴由考务办公室发放的考场信息登记表。

装订完答题纸后,交检查人员再次检查试卷答题纸装订是否合格。

封袋: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分别装入试卷、答题纸和答题卡袋内(特别注意理论试卷与技能试卷不能装错袋),用胶水封好袋口,将封条贴在封口处。

把剩余试卷装袋和答题卡袋、试卷袋、答题纸袋、有特殊情况的考场记录表一起交到主考处。

本次考试时间定为2011年11月19日一天,请各监考人员仔细核对所监考场次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点办公室为:云南省第199职业技能鉴定所

值班电话:0879-2889199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考场规则

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带头像的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核。

考生进入考场时可携带钢笔、圆珠笔、2B铅笔、直尺橡皮、铅笔刀、圆规等必需的文具,不得携带有碍公正考试的物品。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存放在讲台上或其它指定地点。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应切断电源。

以下专业级别允许使用专用计算器:理财规划专业能力考核及综合评审、物流师技能操作考核。

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退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过程中,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随意走动,开考3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

考生拿到试卷后,请按要求在试卷的标封处填写地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考生信息,然后开始答题。试卷上,除了在规定的位置填写考生信息和答案以外,不得作其它任何标记。

考生答题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或密封线内的,视为无效答案。

考试过程中,如果试题字迹不清,考生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不回答与考试无关的问题;考生因故借用文具时,须经监考人员同意。

考试结束10分钟前交卷者,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准带走试卷,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考试截止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确认无误后,方可退出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在考试过程中,不准旁窥、交谈、吸烟、传递物品,严禁作弊。对已构成作弊事实者,不论本人态度如何,本次考试成绩按零分计。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均视为作弊:

请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

扫视、抄袭他人考卷。

夹带纸条、资料(无论是否已经翻阅或抄看)。

使用通讯工具(如手机)。

互换试卷,互传纸条。

交卷后改动考卷内容。

交头接耳。

其它作弊行为。

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考场指令

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1小时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和考试用品。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宣读《考场规则》

拆封试卷,检查试卷份数。

发放试卷等考试材料。

提醒填写考生信息,示范答题卡的正确填涂方法。

当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请考生仍旧坐在座位上,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完毕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请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冒名顶替考试,不允许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禁止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如果已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的,请立即关闭电源,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以作弊论处。现请各位考生检查铅笔、圆珠笔、直尺、橡皮等是否备齐。

现在发答题卡和试题册,注意:为保证考试后阅卡的质量,答题卡不可折叠。监考人员在发答题卡和试题册时,还要检查准考证号与座位上桌标号是否相符,准考证号是否填写准确,准考证、身份证上的姓名等是否相符。

请考生看清试卷册封面右上角的科目代码,并在答题卡右上方科目代码栏的相应数字上填涂,考生还应将省(自治区、直辖市): 云南省 地区(市): 昆明市 鉴定地点:云南民族大学。所在单位:不填写 并填写姓名、报考职业及报考等级。如有填错或漏填者,后果自负。答题卡的正确填法是:

用钢笔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鉴定地点、姓名、报考职业、报考等级和准考证号的阿拉伯数字和科目代号的阿拉伯数字。

在准考证号和科目代码下各纵行0-9的数字中找出与对应方框相符的数字,用2B铅笔填涂,填涂一定要注意不要超出方括号。(请监考人员示范)

现在请填写(请监考人员检查考生是否填写正确,如填写有错误或漏填,立即纠正)

考试开始后30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自由走动,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准交卷出场。试卷上,除了在规定的位置填写考生信息和答案以外,不得作其它任何标记。

考生答题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能识别文字(字体)导致阅卷障碍由考生自己负责。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或密封线内的,视为无效。如果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

当考生提前结束考试,监考人员要求考生将试卷放在桌面上查验齐全后请考生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考试结束前监考人员要提示考生将试卷放在桌面上待查验齐全后才允许离开考场,提示考生不允许带走任何试卷,否则成绩为零。

考生拿到试卷后,请按要求在试卷的标封处填写地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考生信息,然后再开始答题。

在考试过程中,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均视为作弊:

请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

扫视、抄袭他人考卷。

夹带纸条、资料(无论是否已经翻阅或抄看)。

使用通讯工具(如手机、呼机)。

互换试卷,互传纸条。

交卷后改动考卷内容。

交头接耳或其它作弊行为。

监考人员若发现考生有作弊企图,应及时予以警告并制止,对已构成作弊事实者,不论本人态度如何,本次考试成绩按零分计。

云南省第199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