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2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现将发放202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原则上2020年秋季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2021年春季学期应继续获得资助。

二、受助学生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进行变动的,各学院要将变动理由以书面形式(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报学生处,电子版附在电子材料中一起报送。

三、奖励名额及发放标准

春季学期国家一等助学金共2517名,二等助学金共1215名,校补一等助学金413人,二等助学金62人。一等助学金每学期发放1900元;二等助学金每学期发放1400元。

四、报送方法:

1.202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及表格可到学生处群共享下载。

2.发放名单表请用黑色签字笔让受助学生亲自签名上报(不允许代签,一经发现承担相应责任)。请将纸质材料盖各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处,同时发电子文档到QQ群共享。

五、报送时间:请于4月9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到学生处。

学生工作处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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