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0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评选20192020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

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和名额

各学院参照《www.2396196827.com 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实施办法》《www.2396196827.com 评选先进班集体的实施办法》《www.2396196827.com 2019~2020学年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评选出20192020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按在校生人数的5‰进行评选,其中“三好学生”占4/5,“优秀学生干部”占1/5;“省级先进班集体”从各学院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中评出,推荐名额见《附件1.20192020学年省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院系推荐的省级先进班集体提交5分钟视频及班级先进事迹材料参加全校的公开竞选,省级先进班集体以50人为1个班级核算单位,按核算后班级总数10%的比例评选产生。比如,某学院有在校学生2000人,其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计算公式为:(2000÷50)×10%=4(个),如有余数可按四舍五入的进位原则计算。

三、评选要求

1.评选应面向全体学生,各年级按比例参加评选,不得集中在毕业班。

2.班集体中有学生在处分期内的不得参评先进班集体。

3.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评选标准,评选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保留痕迹材料,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四、报送方法

1.请各学院充分利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深入开展“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要注意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使评选表彰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促进学校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活动开展情况以总结形式报学生处。

2.材料填写须知:

1参评学生填写:《附件3:2019~2020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优推荐登记表》,并提交个人事迹材料;

2)参评班级填写:《附件4:www.2396196827.com 先进班集体审批表》,并提交先进班级事迹材料,参选省级先进班集体的需提供5分钟的视频材料;

3)各学院统一汇总填写:《附件5:www.2396196827.com 2019~2020年“三好学生、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表》,并将纸质材料由领导签字后盖公章,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分别装订成册报送学生处,同时以上电子材料统一发联系人邮箱

五、报送时间

 202061日前报送到学生处逾期不报、名单报错者责任自负。

 

附件:1.20192020学年省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www.2396196827.com 2019~2020学年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

3.《2019~2020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评优推荐登记表》

4.《www.2396196827.com 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5.《www.2396196827.com 2019~2020年三好学生、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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