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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协会
2009年9月 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0日 编辑:

第一章 总则

志愿者愿服务是志愿者自我教育的有效途径。作为一种新的有效社会动员方式,秉承广泛动员、自愿参加的原则,注重调动参与者的内在积极性,寓教育于服务实践之中。志愿者参与服务的过程,是把自己的知识技能运用于实践、检验和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是了解国情、开阔视野、丰富自己人生阅历的过程,是在社会生活舞台中砥砺品格、锻炼成长的过程。许多参加过扶贫接力计划的青年志愿者告诉我们,他们受到了强烈震撼、得到的深刻启迪却会使他们终生难忘、终身受益。有很多青年志愿者就是在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坚定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陶冶了高尚的道德情操。道德的养成最终需要经过实践,在实践中逐步培养,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实践给予人们的教育是多方面的、十分丰富的;实践所带来的教育效果是深刻的、终生难忘的。志愿服务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为道德教育的实践提供了一条有益的渠道。

第一条:本协会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青年学生组成的社会团体,本协会由学生工作处直接领导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协会奉行“展现大学生特有思维,探索个性化发展道路”的准则。

第三条:本协会立足校园,面向社会,以微薄力量来奉献真诚的爱心、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推动校园与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借鉴吸收当今社会文明价值观,提高青年整体素质,广泛开展志愿者活动。

第四条:本协会在法律和校规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奉献爱心、服务学校、树立新风、弘扬正气。”

第二章 任务

第一条: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提高组织成员的道德修养和自身

素质。

第二条:组织成员开展以“展现大学生特有思维,探索个性化发展道路”为主的宣传实践活动,美化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环境,树立良好校风。

第三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的完善。

第四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第五条:开展与其他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合作。

第六条:根据学校情况,针对不同时期对学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影响较大的事情,组织青年志愿者协助学校做好工作,引导青年的发展。

第七条:定期向上级部门通报青年志愿者活动情况,做好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宣传工作。

第三章 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第一条: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身体素质和高尚的思想觉悟。

第二条:具有爱心及奉献精神的在校生。
第三条:承认青年志愿者服务章程,愿意加入青年志愿者爱心服务队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坚决执行组织决议。

第四章 组织部门与活动内容

1、 成立分队:

(1)宿舍管理与服务

(2)环境保护

(3)消防安全

2、确立各部门主要工作

宿舍管理与服务:

(1)、负责配合管理员对宿舍事务的管理,倡导学生宿舍内的安全、文明、团结氛围;

(2)、加强宿舍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宿舍间的各项文体活动;

(3)、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宿舍检查和宿舍得评比;

(4)、预防、排除宿舍内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宿舍生活环境;

环境保护:

(1)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做好能源节约的监督和宣传工作。

(2)、严格以组织章程要求自己,树立绿色团体形象;以身作则,以言相劝,带动身边同学参与到环境保护这一行列中,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校园环境的局面。

消防安全:

(1)、收集相关材料对消防安全进行有效的宣传;

(2)、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3)、监督整理学校自行车辆的停放;

五章 成员

第一条:本协会实行团队成员制。

第二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过本协会审查后,即可成为本协会成员。

第三条:成员的权利:

1.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2.向本协会推荐成员。

3.有困难的成员可以优先得到志愿服务。

第四条:成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定。

2.成员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协会服务章程,否则取消其成员资格。

3.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努力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4.宣传本协会宗旨,维护本协会声誉,扩大本协会影响

第五条:服务时着装要统一。

第六条: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入会时须提出入会申请,并填交注册表格;退会应先向各队队长提交申请,同时注销其注册表格。

第六章 附 则

1、志愿服务大队队员拒绝或不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在志愿者活动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不能参评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班团干部等荣誉称号。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学校要求,给与相应处分。
2、志愿者志愿服务大队章程修改权、解释权归志愿服务大队,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3、所有志愿者考核由校学生处完成。

4、所有志愿者活动由学生处负责。

5、各负责部门(个人)应对分管的志愿服务分队负责,每次活动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学期结束时有相关工作的总结。

6、学期结束时,学校将依据活动开展情况对各负责部门(个人)进行评定、考核,并对优秀负责部门(个人)进行表彰。
7、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